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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媒体运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2024-11-14

来源:南方网

  一、项目名称

  东莞新媒体运营项目劳务服务

  二、项目简介

  根据项目需要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项目执行服务商。

  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劳务服务工作,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在东莞驻点提供劳务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的内容生产、编辑等各项工作。

  最高限价4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可出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6、具有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经营资质,有同类型项目执行经验;

  四、采购要求

  1.服务地点:东莞市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选择1家供应商派驻2名新媒体运营人员到采购方指定场地,协助开展新媒体项目运营工作。合同生效开始10个工作日内,提供2名外包人员到岗,并接受采购方业务指导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

  4.项目主要工作要求:(1)协助完成项目的内容生产、编辑;(2)负责微信公众号文件整理;(3)负责政府资讯整理;(4)负责与内容生产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5)完成采购方业务指导部门安排的其他等相关工作。

  5.岗位要求: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优先;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对新媒体内容有高度敏感性和判断力;关注政经、社会热点,具备优秀的文字写作、内容策划、创意传播能力;熟练使用办公、图片、音视频处理软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CET4级,30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承受相应的工作压力。

  6.其他要求:服务人员简历需交由采购方审核;服务人员薪金及社保等开支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五、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从事劳务承包服务后,有权监督乙方实施服务的情况,在实施中有权提出对完成项目服务的意见和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最终确认,未得到甲方最终确认的,乙方不得指定该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进行监督,并应当提前将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须遵守的服务流程、操作要求、服务标准、甲方工作场所的基本纪律要求告知乙方。

  (4)对于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服务,甲方评估考核后有权向乙方反映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乙方服务人员,乙方应对该人员进行培训,之后仍然不能满足甲方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前30天告知乙方后直接退回乙方。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事项管理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甲方商业利益,不得违反甲方对完成本合同服务事务的要求。

  (2)乙方应教育乙方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保证与提供的服务人员均签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劳动法的义务;对于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争议,由乙方单独与服务人员解决。

  (4)乙方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病假、产假、工伤及其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因疾病、怀孕、工伤不能提供服务期间,人员的人工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因疾病、怀孕、工伤导致连续无法提供服务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可退回该服务人员。

  (5)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完成服务事项的考察情况及意见,及时做出工作调整,以保证服务事项的执行不受影响。

  (6)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非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3、付款方式

  ①合同价款分2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流程办理首期款拨付手续,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乙方按甲方设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内容,待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下款项。

  ②乙方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和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服务供应商名称一致,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和发票后办理支付手续。

  六、采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实施方案、报价、案例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七、报价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东莞市新媒体运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 2024年11月18日12时之前(文件送达时间)将报价函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快递到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3003690。

  2.附相关资质和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公司简介

  (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7)人力资源服务证或劳务派遣证

  (8)提供具有同类型项目执行经验(同类型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9)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盖公章

  附件:东莞新媒体运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报价函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编辑:陈雨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