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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城中村改造项目宣传制作采购公告

2025-07-02

来源:南方网

  一、项目名称

  南沙城中村改造项目宣传制作

  二、项目简介

  根据项目需要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项目执行服务商。

  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宣传片制作、宣传资料制作等工作。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拍摄制作7条城中村改造纪实短片、1条项目的总体汇报片以及项目宣传线下推广物料制作。执行服务项目包含前期文案策划、资料搜集、素材拍摄、视频剪辑处理、配音及后期包装、物料制作等相关配套服务,详见报价清单。

  最高限价485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2021年至今有同类项目执行经验;

  7、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注册资本300万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9、该公司需具备导演、编导、文案、摄影师、剪辑、后期包装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任职,并提供2024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四、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报价函。

  五、采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实施方案、设备方案、报价、案例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

  2、甲方根据本次合作实施的实际需要确定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内容及标准。

  3、甲方有权监控、指令乙方及工作人员按要求执行;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案签字确定后,如甲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项目成品之后,对上述项目产品提出修改变更意见,则所涉及费用和顺延时间应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因改动补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拥有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生产的产品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

  6、项目所有工作策划执行结束,供应商须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项目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的源文件素材电子版,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有能力承担本合同活动。

  2、乙方保证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3、乙方应充分履行服务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服务甲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款项分两笔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 作为第一笔款。结束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尾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七天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足额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七、报价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南沙城中村改造宣传制作采购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 2025年7月7日12时之前(文件送达时间)将报价函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快递到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3003690。

  2.附相关资质和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公司简介

  (5)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附件:南沙城中村改造项目宣传制作项目采购报价函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编辑: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