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飞地综合运营推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07-10
来源:南方网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飞地综合运营推广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有效提升坡头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塑造坡头品牌形象,通过主题直播、线下活动等打造地域流量热点,依托IP流量带动全品类产品曝光,旨在直观展现坡头优质农特产品形象,以增长坡头飞地产销经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书等复印件);
2、提供自2023年以来同类业绩(综合运营推广服务)案例不少于两项(附合同关键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记录为不良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服务内容
1.项目地点:广东省内
2.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驻场、运营执行、推广活动、培训活动等服务。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5.若本次采购中出现项目资金来源、采购需求、采购预算发生重大调整,或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则终止本次采购。
6.采购限价:不超过265000元。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如本项目因不可抗力延期或取消,甲、乙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承担各自相应已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项目的版权归广东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3、第一笔: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不超过人民币柒万玖仟伍佰圆整(小写:¥79,500.00);第二笔:乙方完成服务内容80%后,甲方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不超过人民币柒万玖仟伍佰圆整(小写:¥79,500.00);第三笔: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合同总价的40%)。
4、项目所有工作策划执行结束,供应商须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项目图片、设计、项目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六、响应文件编制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项目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本项目详细报价清单;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同类项目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报价承诺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公司简介(简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获奖情况等);项目人员配置表;直播服务方案;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
(1)提供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2)所有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以信函密封,封口密封条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和供应商联系方式并加盖骑缝章。
(3)电子版用U盘制作,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和纸质文件放入同一密封袋中。
2.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7月14日17点前送达报价文件。
3.本项目报价文件接受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现场送达文件需携带身份证;谢绝同城快递;快递送达的报价文件以取件通知时间为准,通知取件时间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以及到付文件一律拒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2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527616346
我单位将根据报价文件为本项目评选出一家供应商。
广东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编辑:陈榕